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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城市数字化管理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汴数字城管〔2020〕15号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根据《开封市城市数字化管理奖惩办法》(汴政办〔2017〕44号)、《开封市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奖惩办法》(汴政办〔2017〕157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2019年度城市数字化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材料上报工作。

一、评选条件

1、热心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数字化城市管理处置流程,刻苦钻研工作业务,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有较好的综合素质,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模范执行数字城管各项工作规范。

4、推荐表彰的先进工作者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彰候选对象征求意见表》和《2019年度开封市城市数字化管理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表格从开封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www.kf12319.com),一式三份,页面要整洁,并按表格填写要求进行盖章(推荐审批表由开封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统一进行盖章)。
    5、推荐表彰先进工作者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精炼,文字控制在1500字左右,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二、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坚持公开公正和面向基层单位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评选。严格评选程序,确保先进工作者具有代表性、先进性、示范性。
  三、上报期限及地点

1、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6日下午6点前(过期不候)。

2、材料统一上报到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综合科(600房间)。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2号   邮箱:szcg999@126.com

推荐审批表.doc

征求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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