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开封联通公司、开封移动公司、开封电信公司、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予以批评的通报
汴城管委〔2020〕8号
开封联通公司、开封移动公司、开封电信公司、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在2020年3月、4月的城市数字化管理工作考核中不及格。按照《开封市城市数字化管理奖惩办法》之规定,经开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开封联通公司、开封移动公司、开封电信公司、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开封联通公司、开封移动公司、开封电信公司、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要认真查找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将超期未处置的案件整改到位,并尽快建立健全案件处置长效管理和督查机制。各责任部门要引以为戒,真正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为打造宜居开封、美丽开封作出贡献。
开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